科创IP透析 | 建龙微纳IPO问询回顾——核心技术

上市公司300余家,总市值近5万亿元,首次公开发行筹资超过3800亿元,日均成交金额达200多亿元,日均参与交易人数超过20万。作为我国推行股票全面发行注册制试验田,成立两年的科创板交出了一份靓丽的成绩单,为众多科创企业募得了发展的关键资金,更成为了推动科技、资本、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逐渐加速的重要助力。

与其他板块相比,科创板虽然对首次发行企业盈利的要求有所降低,但却设立了较高的科创属性门槛,尤其是其中对于知识产权的要求,令众多企业折戟上市途中。

有鉴于此,中知公司推出“科创IP透析”栏目,着眼于分析已登陆科创板企业问询答复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其IP管理经验,温故知新,为广大向科创板发起冲刺的企业提供借鉴。

在碳中和的背景下,用于吸附、催化的新材料――分子筛渐受关注。作为河南首家登陆科创板的企业,建龙微纳在分子筛这一细分领域坚持做深做细做专,随着分子筛下游应用领域和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主营产品分子筛的应用领域也从吸附剂延伸至催化剂,实现了产业进阶。

问题.发明专利、核心技术与主要产品的对应情况

在第一轮问询中,上市委员会两次提及“发明专利、核心技术与主要产品的对应情况”、“核心技术与发明专利是否一一对应”,并且更进一步要求“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贡献的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将目前的分子筛产品全部计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的准确性”。

建龙微纳的招股说明书核查意见有对上述问题的“回答”: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所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进行了比对,了解发行人授权发明专利、核心技术及主要产品之间的对应关系,对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发行人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具有一一对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产的分子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均使用了公司的核心技术,因此将其发行人自产的分子筛产品的销售收入计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透析

该问题需要企业解答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专利、主营业务收入之间的对应关系,即企业应通过数据或实例表明其满足“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这一上市要求。在被问及此类问题时,企业可按照“专利—技术—产品—收入”的逻辑对专利进行梳理,通过专利的技术分析阐述某一项专利或专利组合在产品中的应用,并通过清晰准确的财务数据证明该产品贡献了企业的主要营收。

对于准备上市的企业而言,可对这类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即针对自身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按照回答上述问题的逻辑展开评估,确定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足够支撑登陆科创板的诉求。

如果企业不以上市为终点,而希望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进一步有所建树,还可根据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7.2 e)条款“ 有条件的企业可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级管理”和7.3.1a)条款 “促进和监控知识产权的实施,有条件的企业可评估知识产权对企业的贡献”的内容,按照“营收”或其他指标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级,以实现管理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投入产出比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