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PLUS | 创新过程之“创建概念”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

由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等同采用了ISO56005:2020国际标准(也是ISO56000创新管理系列标准的一部分),对于我国企业、科研组织、高校等各类创新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一、创新过程之“创建概念”阶段概述

“创建概念”阶段指在根据已识别和定义的创新机会,根据既定准则,选择合适的创意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形成有初步价值实现模型的概念。

在此阶段,组织通过从内部和外部资源,利用创造性问题解决、创意构思或其它方法,产生多个新的创意、潜在的解决方案或融合现有解决方案的概念,对每个概念开展调查、记录和评估,理解其关键不确定性,初步评估其风险、新颖程度及其影响,并明确其价值实现方案(例如设想的商业、运营或营销模型)。

可见,该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旨在通过从知识产权角度支持组织形成潜在的概念,基于知识产权准则来选择合适的概念,以应对已识别的创新机会。

二、本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输入

为创建潜在的创新概念,组织宜考虑以下因素:

内部因素:已识别的潜在的创新机会或领域,有助于组织确定每个概念是否受保护及保护范围的其他信息(例如,组织的知识产权方针和战略);

外部因素:理解与创新行动相关的现有技术和现有知识产权,与开拓市场机会相关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差距(基于标杆分析)。

三、本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方法

组织宜采用的知识产权管理方法主要包括:

(1)审查内部知识产权数据库,以获取与潜在的概念相关的现有知识产权,审查第三方知识产权以评估相关风险和机会;

(2)识别潜在合作伙伴或被许可方,评估相关风险和机会;

(3)从具有开发潜质的创意或潜在方案中创建概念,针对已创建的概念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创造新知识产权的潜在机会;

(4) 从已创建的概念中选择最佳概念,并确保其支持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

(5)保存和维护形成概念的记录(例如,发明人信息及其发明和贡献、发明的最早形成日期的证明等)。

四、本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输出

在此阶段,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可产生以下成果:

(1)从知识产权角度考虑最可行的潜在概念;

(2)针对宜受保护或公开的潜在概念的评估;

(3)针对与已创建概念相关的组织自有知识产权的理解;

(4)针对与已创建概念相关的知识产权风险和机会的评估;

(5)针对是否申请知识产权以及以何种形式申请的评估;

(6)初步确定的以及优先考虑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