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享 | 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作了调整,并于今年10月1日前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法〔2022〕109号)同时废止。本通知施行前已经受理的案件,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具体通知请点击“这里”查看。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网